最近經常思想 Now (即時間上現在) 的問題。我將會寫一連串 blog post 關於 Now 以及它引伸出來的神學問題。請繼續留意。
首先,介紹大家一個有趣的短片。其實這是 Sprint 的廣告。
有人說,在法庭上,審判官需要知道所有能夠知道的案件細節,才能夠下一個比較中肯的裁決。若然有部份內情被隱瞞,人的能力總也不能達至絕對的公平。那麼誰才有資格公平審判世上所有人呢?只有那全知 (omniscient) 的上帝,才能知曉所有的內情,而作出一個絕對公平的審判。又如聖公會每次崇拜前會眾總會一起認罪說:「全能的上帝,凡人的心,在主面前無不顯明,心裡所羨慕的,主都知道,心裡所隱藏的,也暪不過主…」
上面的廣告隱約給我們相像一下擁有 God’s eye-view 的境況。它給我第一個感覺是十分 overwhelming。人所能知、能去處理的,確實很有限。但承托萬有的上帝卻是每時每刻聽我們禱告、幫我們解決問題、與我們同行的上帝。
所以,當我們這一刻若感到有苦自己知,有口難言的話,不要緊,上帝一樣知道和明白,因他是全知和愛我們的上帝。
Don’t be worried of your own now. Live in the comfort of God’s now.
Cool. BTW, my most favorite use the word “Now” in the Bible is Exodus 6:1.